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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小吃店開發票的問題?

問題

請問各位大大,我在住家附近的一家麵店吃麵,他生意很好,而且坪數大約在20坪以上為什麼他不用開發票呢?而且還有分店說...每間店都沒開,後面也沒貼免開發票的貼紙...順便請問像這類的店發票是如何才需要開?看坪數嗎?

最佳解答

經營自助餐營業人,每月營業額雖超過使用發票標準20萬元,可否免用發票? 經營一家小規模自助餐每月營業額約25萬元,因自己識字不多又無法處理帳務,可否免用統一發票? 依據財政部89年5月3日台財稅第890452799號函規定: 一、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,主管稽徵機關依【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】查定其每月銷售額時,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。 二、所稱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如下: 〈一〉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、冰果店、甜食館、麵食館、自助餐、排骨飯、便當及餐盒。但主管稽徵機關得視其營業性質及經營規模,具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,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。 〈二〉電動玩具遊樂場所。 〈三〉稻米、麵粉、小麥、大麥、米粉、麵類【包括麵乾、麵條等】、豆類、、、 、等零售業。 〈四〉攤販。 〈五〉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,其交易零星者。 三、黃老板經營之自助餐每月營業額雖超過20萬元因符合營業性質特殊,營業人且不具使用發票能力。故依財政部該函釋意旨,可免用發票。 http://www.cxcpb.url.tw/ 2007-10-02 12:12:13 補充: 去消費時,可請商家開立收據,因為沒有使用統一發票,就是使用小規模之收據。

其他答案

沒發票的通常是每月營業額不超過20萬即可不用開,但還是要向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,你可以跟他要收據看看,有申請的話收據上面會蓋有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,章裡面一樣會有統一編號,那那家店就是正常的,只是沒貼貼紙而已,若他的章只有姓名跟店裡電話,那就是不合法的。通常應該人有人這麼有正義感吧,除非這家店有惹毛你,不然大家都是睜一隻閉一隻眼。營業額20萬以上才開。稅務員會查核,你也可檢舉。小吃店若有店面應都有發票,可能逃稅吧,建議你去當地稅捐處檢舉,但要留名字。你有這麼閒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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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tw.answers.yahoo.com/question/index?qid=20071001000010KK065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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